| 服務條款: |
| 1. |
本上門顧問服務以不超過兩小時為限,收費為港幣一百八十元正。 |
| 2. |
本上門顧問服務之額外顧問服務時間的提供與否,須看實際情況而決定。諾基亞(香港)有限公司或其第三者代表有權要求閣下預約下次服務,並有權重新全數再次收取服務費用。 |
| 3. |
本上門顧問只會以現金方式即時收取有關之所有顧問服務費用。 |
| 4. |
本上門顧問服務並不包括任何手機軟件的提升服務。 |
| 5. |
本上門顧問服務並不會提供予任何已損壞的手機。 |
| 6. |
本上門顧問服務並不會處理或指導諾基亞以外的任何其它品牌的手機操作及資料傳送。 |
| 7. |
本上門顧問服務不會處理任何維修服務,包括任何托運或代收服務。 |
| 8. |
本上門顧問服務由諾基亞(香港)有限公司提供,並由香港通訊器材有限公司營運。 |
| 備註:本上門顧問服務之申請一經閣下登記確認及本公司接納後,本公司有權保留收取有關之顧問服務費用。 |
| 免責聲明: |
| 1. |
諾基亞(香港)有限公司或其第三者代表根據本服務條款履行與服務有關的責任,只限於以合理的技能和謹慎為閣下提供的相關服務。 |
| 2. |
除手機本身的設定,
任何輸入/下載到手機內的外加資料及/或數據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數據、屏幕圖示及/或鈴聲等均有可能在服務的過程中全部或部份失去,諾基亞(香港)有限公司及其第三者代表絕不會對此等外加資料及/或數據的失去負責上任何責任,閣下需在本服務前另行貯存此類資料及/或數據的記錄,以作備份。 |
| 3. |
諾基亞(香港)有限公司及其第三者代表絕不負責任何客戶、人仕、公司及集團的手機失效、失誤、相關系統包括但不限於電腦系統或軟件技術而蒙受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不論失效或延誤是由於設備故障、員工遺漏、疏忽或任何其他行為或原因所導致。 |
| 4. |
於本次服務中發放的所有有關電子郵件、訊息、圖片、相片、消息及內容等,諾基亞(香港)有限公司及其第三者代表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此發放之內容及資料全屬真確無誤。 |
| 5. |
閣下同意如本服務因被干擾或暫停所導致閣下的一切損失,諾基亞(香港)有限公司及其第三者代表一概毋須負責。 |
| 6. |
有關個人資料收集及私隱條例,請參閱本服務網站 http://service1.nokia.com.hk/Consulting/AboutPrivacy.asp
。 |
| 7. |
如有查詢,歡迎致電
2870 5773。 |
| 8. |
如有任何爭議,諾基亞(香港)有限公司及香港通訊器材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議權。 |